贷款可以抵押的东西如下:
1、抵押人所有的股票、期票、存单、债券;
2、抵押人所有的以及有权处分的各种货物、商品、原材料、半成品和制成品以及设备;
3、抵押人所有的机械设备、车辆、船舶等设备;
4、抵押人所有的人寿保险单;
5、抵押人所有的以及有权处分的土地、土地附着物、房屋、林木等不动产;
6、抵押人依法可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贷款所需要准备的资料:
1、《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额度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3、职业证明材料和收入证明材料;
4、学历及技术等相关证明;
5、抵质押物权属材料及估价文件;
6、其他可以证明个人资信情况的材料;
7、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