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在死刑的执行方式包括了决和注射方法这两种执行方式。执行死刑的时候应该要公布但是不能够进行示众的,如果在执行之前发现可能有错误的话,应该要立即停止执行继续侦查。
法律分析
一、我国现在死刑还是毙吗?
我国现行死刑的执行方式是采用决或者注射方法执行。
(一)毙,即用步从死刑犯脑后打一,行刑时死刑犯采取跪姿,行刑人员(,有别于普通)用步从死刑犯脑后打一,如果一打偏了,再补一,直至犯人死亡,经过法医确认,犯人已死,然后尸体就近火化,不通知家属领回尸体。
(二)注射,这是近来使用较多的死刑执行方法,行刑时犯人被绑在椅子上,由法医向犯人的手臂静脉注射药剂(一般顺序为麻醉剂、肌肉松弛剂和心跳阻滞剂),犯人一般在几分钟内因心跳停止而死亡。经法医确认,通知家属领回尸体,自行火化。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人民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执行死刑后,在场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二、死刑立即执行是多久进行执行?
在七日内交付执行。
死刑立即执行是在七天之内就要进行执行的,死刑包括了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种。如果在执行死刑之前发现犯罪嫌疑人怀孕的,应该要立即停止。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条 最高人民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由高级请最高人民核准。
第二百五十一条
下级人民接到最高人民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由最高人民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依法改判。 该内容由 孙晋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