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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怎样办理土地证

来源:兜白养生

法律分析:

农村自建房办理土地证的流程是: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查;

3、初审合格的,发放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报乡镇审核;

5、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

6、县批准用地,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房屋竣工后申请登记。农村自建房重建需要的手续有:

1、提出申请;

2、村委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3、乡镇初审,公布初审意见;

4、县级机关审批;

5、国土资源局核发许可证;

6、镇查验;

7、竣工验收合格的,核发合格证;

8、申请房地产权利登记。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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