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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继承的规定

来源:兜白养生

合伙人继承的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一、哪些情况合伙人当然退伙

所谓合伙人的当然退伙,就是指因某种特殊的、客观的情况的发生导致无法继续合伙而退伙。

以下情况,合伙人可以当然退伙:

1、合伙人没有生命特征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2、合伙人资金长期不足,不具备相应的偿债能力的;

3、合伙人受到法律或者合伙协议的约束,丧失合伙人资格的;

4、人民已强制执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的;

5、其他合伙人因合伙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受到,未能一致同意其转为有限合伙人的。

二、合伙企业入伙的具体条件

合伙企业入伙条件:

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依法订方书面人合伙协议;

3、原合伙人履行告知义务。入伙是指在合伙企业成立之后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使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或增加出资,成为新的合伙人。

三、有限合伙人的个人债务应该怎么清偿

有限合伙人的个人债务首先使用自有财产偿还,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的,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人民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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