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不一定是不用坐牢,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虽然在缓刑考验期内不要求被收监服刑,只有考验期满未违反规定,原判刑罚才不再执行;
2、若是在考验期限内,违反法规或禁令情节严重的,或者犯新罪、发现判决前的漏罪的,会撤销缓刑,予以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一、缓刑的适用条件为:
1、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情节较轻;
3、有悔罪表现;
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5、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二、缓刑的考验期限:
1、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短不得少于两个月;
2、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最短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的时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综上所述,对触犯刑法、经法定程序确认已经构成犯罪、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但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简单来说,就是行为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接受审判、定罪量刑,在宣告刑罚的同时,宣告缓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