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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房不能买卖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兜白养生


法律分析:

公有住房不能买卖的情况有:

1、以低于城市住房制度改革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未按规定补足房价的;

2、已纳入拆迁公告范围的;

3、其他共用人不同意出售所有权共享的房屋;

4、有所有权纠纷的;

5、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抵押和转让的;

6、上市出售后,会出现新的住房困难;

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8、依法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屋所有权转让的;

9、法律、法规和市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出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三十三条 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具体办法由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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